问题 | 如何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
释义 | 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向村集体递交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张榜公布申请信息,公布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查合格予以发证。 一、离婚后宅基地如何申请 离婚后可以向当地的政府部门申请宅基地。当事人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批。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首先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无异议发布公告;公告7日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材料归档、颁发证书。 三、村里土地怎么确权分配 村里土地确权分配步骤: 1、申请确权登记: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各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在《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指界人栏目和宗地图一侧签字盖章确认,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和公告:土地登记人员按规定完成对土地登记申请及所提交的资料进行权属审核后,及时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和初审意见,并按土地总登记的要求将拟登记的宗地情况在所在的区域进行公告,公告内容等按《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审批和注册登记:经公告无异议的宗地,由县政府对审核结果进行审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卡,编制登记簿并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编制土地归户册; 4、颁发土地权利证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注册登记结果,代表县政府向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权利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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