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政治四大机构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国政治四大机构分别是: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党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2、政府,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政府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决策、行政监察等等,都应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原则和精神,都对其规定的所有适用对象产生效力,并以国家武装力量为后盾的强制执行; 3、党委,是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在我国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一条 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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