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2、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3、如果不是事实婚姻的话,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没有结婚证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没有结婚证在我国法律层面来讲不具备婚姻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夫妻关系是如何确立的怎么补办结婚登记 夫妻关系的确立需要男女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至于补办结婚登记与申请结婚登记的流程一致,都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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