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职博士是一种在工作同时攻读博士学位的方式,相对于脱产形式。报考条件包括: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硕士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且需有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法律分析 考上公务员后,仍有机会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在职博士)。在职博士是指相对于脱产形式的学习方式,指的是通过正常的入学考试(包括统考和单考)取得入学资格,在培养单位在允许的前提下,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的博士生。在职博士的报考条件包括: 一、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四、有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结语 考上公务员后,仍有机会通过在职博士继续深造。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就有机会获得博士学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职博士的学习方式灵活,可以在工作之余进行学习,但也需要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申请在职博士需要认真准备,并且需要有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