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安全风险零容忍,产业标准必须亮剑。安全问题得不到保障,这与国家层面“3060”的大方向不相符,与光伏快速发展的行业趋势不相符,与党中央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指示精神严重不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