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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汉就业补贴
释义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武汉地区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生,均可通过所在学校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助标准1608/人。办理方式: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模块录入申报信息(线上申请)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模块录入申报信息(线上申请)。咨询电话:027-82812688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具备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劳动者在武汉地区用人单位实现就业,可申领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标准600元/人。办理方式:可前往江汉区人才与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江汉区天门墩路7号)咨询办理。咨询电话:027-85709027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武汉市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理方式:可前往江汉区人才与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江汉区天门墩路7号)咨询办理。咨询电话:027-85709023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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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