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百万医疗和意外险可同时报吗 |
释义 | 百万医疗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理赔,只不过二者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均不能超过治疗所花销的医疗费用,并且不能重复报销。 意外险,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而医疗险只为被保险人治疗疾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险保障。 百万医疗报下产品包含的保障是比较全面的,最基本的四大保障如下: 1、住院医疗保障,能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2、住院前后的门急诊医疗保障,不同产品的时间约定是不同的,最少前后7天,最多前后30天; 3、门诊手术费用损失; 4、特殊门诊保障,比如肾透析门诊费用等。 另外很多产品还自带有增值保障权益,增值服务,具体是要看产品的保障设计详情的。 百万医疗保险产品是肯定没有意外险保障的,意外险它属于独立的一类人身意外保障产品,是可以提供意外身故、残疾和意外医疗的保障权益的,它们的保障设计上也没有交叉关系。 所以百万医疗险和意外险是两份独立的商业险种,产品的保障设计、理赔要求、保障责任等等设定都是不同的,能防御的风险损失也不同,但是都是用于配置率水平非常高的必要商业保险产品。 在同时投保了百万医疗险和意外险之后,同时符合二者的理赔要求的情况下,是可以一起理赔的,它们的赔付享护独立,但是限意外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损失、意外身残、身故的情况。 不过也需要注意到意外带来的门诊费用是不可以通过百万医疗理赔的。 以上就是全文整理的关于百万医疗保险有意外险吗的介绍,它们是相互独立的两类险种,是没有包含关系的,建议可以组合投保,一起覆盖医疗和意外风险损失,只要符合两类保单的理赔条件,是可以同时申请理赔的。 法律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核保、理赔管理,规范设定健康告知信息,健康告知信息的设定不得出现有违一般医学常识等情形。保险公司应当引导保险消费者向保险公司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不得无理拒赔。严禁保险公司通过设定产品拒赔率等考核指标,影响保险消费者正常、合理的理赔诉求,以弥补因产品定价假设不合理、不科学造成的实际经营损失,侵害消费者利益。 第十条保险公司决定停止销售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将产品停售的具体原因、具体时间,以及后续服务措施等信息通过公司官网和即时通讯工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披露告知保险消费者,并为已购买产品的保险消费者在保险期间内继续提供保障服务,同时在保险期间届满时提供转保建议。 保险公司主动停售保险产品的,应当至少在产品停售前30日披露相关信息。保险公司因产品设计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被监管机构责令停售的,应当于停售之日起3日内披露相关信息。保险公司应当在披露产品停售相关信息后,以合理方式通知每一张有效保单的投保人。 保险公司对已经停售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及时清理注销。保险公司对已经停售产品进行重新销售的,应当向监管部门重新报批或备案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公司官网披露前三个年度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停售情况及每一款产品的有效保单数量。 保险公司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可以不受《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保监寿险〔2016〕199号)第四条第一款产品停售有关规定限制。 第十一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定价基础、核保理赔等行业基础性标准建设,促进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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