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单位交了社保新单位还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持新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原单位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少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个案补缴原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原单位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后,新单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般员工离职以后,只要当月的工资的是在原单位计发的,当月的社保也应该由原单位缴纳,即使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员工到了新单位以后,只要是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区的,过去主要是指在同一个地市,现在主要是指在同一个省的范围,新单位都要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缴费的增员,那么在员工发工资时,就可以扣缴当月的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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