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在职期间能否自由找工作?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出去应聘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脱岗或旷工,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其责任。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可以随时辞职。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或失踪了几天,用人单位可以视为其旷工,并可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法律分析 在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出去应聘,可以被视为该员工的行为属于脱岗或旷工。这样的行为可能会违反企业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员工的择业自由。因此,在职期间投放简历或以其他任何渠道进行求职都是违反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一、提出辞职后可以不上班吗 提出辞职三十天后可不再上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一般员工辞职所担负的义务就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注意,此处所说的通知仅是单方面的告知,所以不必担心领导会不批准之类的问题,而且与手续办理与否也没有任何关系。办理退工手续是用人单位为离开企业的员工应尽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员工办理退工手续,倒是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一些地方规定,如《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中说,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劳动者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延误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还应负责赔偿。 二、法律规定事业编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出去应聘是违反企业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同时,也提到了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强调了法律规定事业编不可以随时辞职,需要按照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