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挂牌公示期是20天。出让人需要在挂牌、拍卖或者投标前20日在指定场所发出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挂牌是土地公开出让的重要方式。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通过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人的行为。土地挂牌出让的程序: 1、发布挂牌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 2、出售挂牌文件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出示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3、受理竞买申请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4、审查挂牌资格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纪录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5、揭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公布成交结果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法律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八条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 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