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
释义 | 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一般安全管理制度: (1)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司机驾驶证,否则不允许驾驶胶轮车; (2)胶轮车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必需检查车辆各部件,在确保全部部件完整有效后方可驾驶;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需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灭火器,严禁在没有照明,红尾灯的状况启动车辆; (4)开车前必需按响喇叭,提示其它人员,严禁在喇叭未鸣的状况下启动车辆; (5)正常行驶时,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的确无法做到时,必需有跟车工指挥; (6)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 (7)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8)必需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便关闭通讯装置; (9)巷道中全部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全部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 (10)全部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2、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胶轮车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行人,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需减速鸣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2)胶轮车司机必需随身携带数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马上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瓦斯浓度超过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车运行; (3)胶轮车载人时,全部乘员2需坐在客厢座位上,严禁坐在其它设备上; (4)上坡或者下坡应采用低挡缓慢行驶; (5)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它物体。当行驶途中因故障停车,需用其它胶轮车拖车时,必需执行专项措施,并采用专用的拖车装置; (6)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态,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7)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离开司机室。司机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需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8)司机必需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四周无人时,方可启动; (9)司机停车离开驾驶室前,必需按规定释放停车制动回路和方向盘掌握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法律依据】: 《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使用规范》第五条 1、车辆不允许超载运输。 2、车辆的运输应遵循分类原则,不应客货混装,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不应混合运送。 3、车辆运输设备、工具或材料时,一般不应超宽或超高。如需超宽或超高运送,应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4、运送特殊材料,应使用专用车辆。 5、运送火工品入井时,应使用专用车辆,预先制定安全措施,规定具体时间和运行路线,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运送路线不应有任河车辆和人员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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