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姐夫属于旁系姻亲。直系亲属是指生我者和我生者。其中尊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卑亲属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孙子是第三代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和旁系亲属相对而言的。旁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共同尊亲属的人,尊亲属包括叔、伯、姑、舅等。同辈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卑亲属包括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