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把出租房抵押出去,原租房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出租人抵押出租房的,原租房合同有效。出租人把出租房抵押出去,原租房合同符合下列条件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出租人把出租房抵押出去,原租赁合同依然继续有效。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将已经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拍卖了,承租人仍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出租的房屋可以卖出或者抵押。 一、如何去处理抵押权和租赁权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处理同一财产上的抵押权和租赁权: 1、抵押财产在抵押权设立后出租的,其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2、抵押财产在抵押权设定前已出租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二、被拍卖的房子有租赁怎么办 被拍卖的房子有租赁,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必须是租赁在前,抵押在后。如果将来抵押权实现时,不管房屋拍卖给谁,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就是如果抵押在前,租赁在后的话,租赁权是不能对抗抵押权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出租人将出租房已抵押的情况告知了承租人,承租人还是愿意租赁房屋,那么抵押权实现后,对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出租人没有将房屋已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抵押权实现后,对于承租人的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必须是以书面形式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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