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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有权出租地下室吗
释义
    物业公司能否出租地下室,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是否取得地下室所有权人的授权。即使物业公司未经授权出租地下室,作为业主,仍然应当交纳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出租地下室的行为,与业主交纳物业费的行为,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一、租客不交物业费房东有责任吗
    对于物业费的缴交,承租人和业主是可以协商确定的。如果协商无效,可以按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且该合同经过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承租人应当向物业公司履行这部分权利义务。如果承租人没有付物业费,就应向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这个约定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这个约定也只能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约束力,而对物业公司不发生效力,出租人必须对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二、门面房出租物业费谁交
    门面房出租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缴纳,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谁交纳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物业费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由业主房东缴纳。如果租赁合同中写明租金,租赁期限,以及租赁期限中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由哪一方来缴纳的,则按照双方约定缴纳物业费,租赁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物业费由谁承担,则业主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
    三、地下室土地使用权可以享有吗
    地下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地下室一般不能单独获得土地使用权,地下室使用的是业主交纳土地使用费的土地,面积已分摊到全体业主。地下室作为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之一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在买卖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从物应当依从主物(房屋)一并出售、转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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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21: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