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学区范围:西直街、西横街、锡惠弄、邮电新村、锡惠里、李巷、西康路、兴隆桥、棉花巷、锡惠桥西北沿河至兴隆桥堍、李家浜底、五里新村、后龙船浜、兴隆苑、华原小区、解放西路78、80、82号、生活大师、金马国际花园、香榭花园、香榭一品、人民西路12、14、16、18、20、22、55、57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