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办理etc去哪里办 |
释义 | 欲办理ETC的用户,需到营业网点办理辽通卡,并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处安装电子标签。 一、个人用户 1、本人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注: 1、若代办的,代办人还需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护照)原件。 2、办理储值卡和记帐卡的用户,应承诺自愿向省电子收费服务公司通行费专用账户预存通行费(余额不计利息),由省电子收费服务公司自营网点或合作银行网点出具辽宁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存款收据。 3、每张新办辽通卡预存通行费不得低于1000元(现金或现金支票),且办卡车辆可免费获赠一只电子标签并获免费安装;沈阳地区的用户新办辽通卡预存通行费可以低于1000元(不得低于50元),但办卡车辆应支付电子标签工本费380元。 4、因车辆变更等原因,用户可申请退回剩余的预存通行费。 二、单位用户 1、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2、加盖公章的介绍信两份;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注:若代办的,代办人还需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护照)原件。 沈阳ETC办理营业网点共有14个,自营网点4个,与银行合作网点10个。 自营网点业务范围,办理“辽通卡”的储值卡业务;办理所有储值卡、联名卡的电子标签安装业务;对储值卡用户实现ETC办理即时的一站式服务。 合作网点业务范围,由合作银行办理“辽通卡”的联名卡;由省高速局派驻人员办理电子标签安装业务,为用户提供ETC办理的一站式的服务。 三、自营网点地址如下: 1、南部地区,辽宁高速ETC服务中心,和平区长白东路,南三好桥头,公路勘测设计公司一楼; 2、东部地区,沈阳东站ETC营业厅,沈吉高速公路沈阳东站收费站; 3、西部地区,沈阳北李官ETC营业厅,高速公路沈阳管理处,于洪区迎宾路49号,北李官收费站路口西行50米; 4、北部地区,工商银行于洪支行营业厅,于洪区黄河大街76甲,三台子地铁口西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规定审查批准: (一)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收费站的除外。 (二)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第十三条 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应当实行计算机联网收费,减少收费站点,提高通行效率。联网收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 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应当实行计算机联网收费,减少收费站点,提高通行效率。联网收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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