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主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金。此部分税金可以税前扣除。营业税是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税率(行业不同税率有点差异,一般是5%)计算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根据增值税额*相应的税率计算的。税金及附加是按照实交增值税加消费税计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