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了交通事故没有拍现场照片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现场未拍照的,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应该报警处理,由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一、事故车辆划痕鉴定方法 寻找发现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是痕迹检验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勘查刑事案件现场的规范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地勘验,寻找发现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有的事故现场,车辆之间或车辆与人体之间可能连续发生多次接触,对于事故责任认定而言,第一次接触的痕迹物证鉴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因此一定要准确认定第一次接触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根据对事故车辆的痕迹检验,结合调查访问、人体损伤检验等有关情况综合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交通事故现场是交通肇事行为的客观记录和反映,现场勘验提取的痕迹物证越多,勘验越详细,事故原因的分析就越清楚,从某种意义上讲,事故形成过程的分析就是根据现场勘验所获得的各种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再现。 二、现场勘查内容有哪些 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3、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4、进行其他调查工作。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进行传唤。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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