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是驾驶车辆的凭证。 办理驾驶证的方法如下: 1、受理岗按照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2、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3、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 4、受理岗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 5、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 6、受理岗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 7、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机动车行驶证的功能如下: 1、车辆上牌凭证,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产权权属证明,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 3、保险索赔凭证,办理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机动车行驶证而且是有效的行驶证,保险公司才会理赔; 4、新车保修凭证,机动车行驶证还能够确定新车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综上所述,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合法获取驾驶证,在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内驾驶机动车,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安全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