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及家庭成员 身份证 ; 2.家庭户口簿; 3.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 4.现住房有关材料; 5.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应证明。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户籍,在当地生活;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3.人员认定。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第四条 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推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建设。对新落户在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所需资金由市和县(市)区、开发区按1∶1比例分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