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函件,请示,有需要下面报送材料的通知必须要加。报告,一般性通知和方案可以不加。公文如有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可标识附注,在成文日期下空1行,居左空2字,加全角括号标识。凡上报的公文,应标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为确保公文在运转中的时效性,规定联系人不能为一般干部职工,需是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如是市处代市局起草的公文,联系人须是副科以上干部;如是各县站报市的请示、报告,联系人须是副股级以上干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