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垄断竞争市场的特征 |
释义 | 一、垄断竞争市场的特征 垄断竞争市场竞争程度较大,垄断程度较小,比较接近完全竞争,而且要现实得多,在大城市的零售业、手工业、印刷业中普遍存在。从总体上说,这种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1.厂商众多 市场上厂商数目众多,每个厂商都要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市场价格,但每个厂商又都可对市场施加一定程度的影响,不完全接受市场价格。另外,厂商之间无法相互勾结来控制市场。对于消费者,情况是类似的。这样垄断竞争市场上的经济人是市场价格的影响者。 2.互不依存 市场上的每个经济人都自以为可以彼此相互独立行动,互不依存。一个人的决策对其他人的影响不大,不易被察觉,可以不考虑其他人的对抗行动。 3.产品差别 同行业中不同厂商的产品互有差别,要么是质量差别,要么是功用差别,要么是非实质性差别(如包装、商标、广告等引起的印象差别),要么是销售条件差别(垄断竞争市场如地理位置、服务态度与方式的不同造成消费者愿意这家的产品,而不愿购买那家的产品)。产品差别是造成厂商垄断的根源,但由于同行业产品之间的差别不是大到产品完全不能相互替代,一定程度的可相互替代性又让厂商之间相互竞争,因而相互替代是厂商竞争的根源。如果要准确说出产品差别的含义,则可这样来说:在同样的价格下,如果购买者对某家厂商的产品表现出特殊的爱好时,就说该厂商的产品与同行业内其他厂商的产品具有差别。 4.进出容易 厂商进、出一个行业比较容易。这一点同完全竞争类似,厂商的规模不算很大,所需资本不是太多,进入和退出一个行业障碍不大,比较容易。 5.可以形成产品集团 行业内部可以形成多个产品集团(prodctgrop),即行业内生产类似商品的厂商可以形成团体,这些团体之间的产品差别程度较大,团体内部的产品之间差别程度较小。 二、什么是垄断竞争 是指有许多厂商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垄断竞争市场的定义:是指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的市场组织。企业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 三、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之间的区别是哪些?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反垄断法的理论,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政府方可干预市场,干预的目的是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因此,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自由竞争,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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