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上的第三方,是指诉讼结果与第三人有直接关系或可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法院会将其追加为当事人(原告或被告)参加诉讼。 收到出庭传票不去,有三种后果: 拘传到庭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传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 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所以,若你是被告,而且是必须到庭参加庭审的,若你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对你实施拘传强制你到庭 按撤诉处理 撤诉针对的是提起诉讼的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