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筹资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如何建立 |
释义 | (1)筹资业务通常经过立项申请、可行性分析、董事会决议、借入款项、会计记录、借款使用监督、归还借款等环节。 (2)筹资业务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各业务部门应该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管理需要,向财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3)财务部门收到立项申请后,应依据其管理权限及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调查论证,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董事会审批。未经董事会批准,财务部门及其他各部门均不得擅自向对外筹资(银行借款)。 (4)董事会应及时对筹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应当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予以记录,并对这些书面文件进行编号控制,以便日后备查。 (5)筹资项目获董事会批准后,财务部门应该依据董事会决议,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编制借款计划书,办理银行借款手续,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6)财务部门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进行以下检查:①与银行借款有关的文件(如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银行进账单等)是否齐全、是否合法;②相关文件、账单(如借款申请、银行借款合同)的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关处理。③其他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单证上的签字是否齐全; (7)财务部门应该加强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核算与管理。 (8)银行借款必须按期及时归还。不能如期归还的,资金使用部门必须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延期还款申请。财务部应及时向银行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9)单位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应该定期对各公司筹资项目的资金投向、投资效益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一、合同评审的组织 1、合同评审由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进行会议评审,分管领导主持会议,生产(供应)、技术、质量、财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评审,财务部门作好评审记录。 2、参加合同评审会议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对需评审的合同进行认真审定。经过评定,各方无异议通过评审的,由参加人员当场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认可,分管领导签注同意的意见后方可加盖公司的合同章生效。 3、在评审过程中,参评人员对条款有异议时,必须由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负责答疑;当评审过程中,评审意见出现重大分歧时,由财务部门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或最终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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