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薪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任何制度设计都离不开企业的文化导向企业关注什么价值观是什么在绩效考核、职位评估等制度上都会突出体现薪酬设计也不例外。加薪应向企业关注的重点、关键岗位倾斜引导员工行为向企业期望的方向努力。同时通过向重点岗位倾斜企业才能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加薪制度与其他制度相互补充并非只有加薪才能提高员工满意度通过内部调查发现员工的关注点有针对性的激励效果应该会更好如:良好的福利、多样化的福利、合理的晋升阶梯、带薪休假制度、股票期权乃至良好的培训机会等都有可能吸引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因此企业要根据员工意愿灵活运用其他制度才能让员工最大程度的满意。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支付工资时企业应注意什么 在支付工资的过程中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二)企业应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也可以由劳动者授权的亲属代为领取但应当有委托证明。(三)企业应及时支付工资。企业必须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并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如果工资按年结算则应按月预付到期结算。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按照约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期支付工资。工资如果按月支付必须确定支付日期。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期满时结算。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约定服务期时需要注意什么? 约定服务期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从《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分析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培训义务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履行的服务期义务是相对应的该规定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利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共同关注哪些培训费用可以约定服务期;哪些培训费用不能约定服务期等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用人单位使用法定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对用人单位来说只有在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之外又专门拨出经费为劳动者提供特定项目的专门培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对劳动者来说如果所在单位拿出专门资金对其进行培训劳动者就有义务向单位作出自己更多的贡献双方对此既然有约定双方就应当遵守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对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向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是有规定的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或者强制性地续签剩余服务期的劳动合同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其专门出资培训了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提供了特殊待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转让股权签订协议时应注意什么 应注意以下的事项:(1)应当明确委托范畴及违约责任双方的行为均应以合同约定范围为准。如代持人越权或怠于履行权利导致被代持人遭受损失的代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反的如因代持人按照被代持人要求行使股东权利导致代持人遭受损失或因被代持人要求的行为导致公司受损而使代持人遭受追诉的被代持人同样需要对代持人承担赔偿责任。(2)明确委托期限如代持期限届满代持人可以要求退出公司被代持人也可以要求成为实名股东于双方都有可选择的余地。(3)明确收益分配方式如被代持人的股权分红该如何获取代持人是何收益等内容。(4)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风险提示: 如果隐名股东想要成为显名股东则需要通过股权转让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签发股东出资证明并变更工商登记及公司章程后才可成为显名股东。为避免程序繁琐可将此程序一并在前述的股东会决议中一并予以约定。 增资扩股时以上市为目的应注意什么 相关规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因此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在一定时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主营业务不能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注意什么 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应注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风险提示: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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