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益性岗位可以转事业编制吗 |
释义 | 公益性岗位没有行政编,也没有事业编,属于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对于公益岗位来说直接转事业编那是不可能的。 公益性岗位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区别如下: 1、设立机构不同。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 2、从事服务不同 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 事业单位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3、属性不同 公益性岗位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 ①到3年以后是可以解聘的,公益性岗位是根据地方财务出资情况,劳动局给于人事分配,解决部分紧缺劳动力的方案。 ②养老保险在3年内是由你所在部门交85%、个人交15%左右。 ③退休之后有没有退休金就目前养老社会保险这块的规定,年满60周岁,连续交满15年者可以享受,但不可间断。 ④都可以。具体看单位要求,这是为了避免过多现金流动。 公益性岗位是否可以随时走 除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的情况外,任何单位、任何岗位都不能随便辞职。公益性岗位只是岗位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的规定享有劳动权利、承担劳动义务。另外,公益性岗位除了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辞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公益性岗位录用合同对于辞职的有关约定。所以,公益性岗位不能随便辞职,相反公益性岗位的辞职比普通员工的辞职会受到更多的限制。 公益性岗位能转正吗 公益性岗位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升职也不可以转正的。但是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单位的政策来看。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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