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惯犯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①常习惯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上称常习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已成习性,一贯实施此种犯罪的犯罪形态; ②常业惯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上称常业犯。指行为人无正常职业或不务正业,而以实施某种犯罪为常业,并以此所得为生活主要来源的犯罪形态。 综合上面所说的,惯犯和再犯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犯罪状态,两种所存在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惯犯是属于经常犯罪,而对于再犯是犯罪罪分子重新又再犯罪,一般执法人员在进行认定的时间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让犯罪者承担相应的处罚。 一、牵连犯与想象竞合犯处罚 原则上择一重罪处罚,但刑法分则或司法解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想象竞合犯:实施了一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 牵连犯: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其次,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从两种犯罪形态的定义中可看出,想象竞合犯实际上只有一个危害行为,而牵连犯则有数个行为,如方法行为、结果行为。 最后,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采用“从一重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 二、想象竞合和牵连犯的关系 (一)想象竞合犯 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二)牵连犯 1、概念: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如为招摇撞骗罪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采用破坏的方法盗窃)或结果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假冒注册商标同时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2、处罚 原则上择一重罪处罚,但刑法分则或司法解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问: 想象竞合犯:实施了一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 牵连犯: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其次,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从两种犯罪形态的定义中可看出,想象竞合犯实际上只有一个危害行为,而牵连犯则有数个行为,如方法行为、结果行为。 最后,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采用从一重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 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凡刑法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断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分则条款的规定,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适用相应的原则予以处断。除此之外,对于其他牵连犯,即刑法分则没有明确规定处断原则的牵连犯,应当适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处刑,也不实行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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