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出生证明什么时候办理 |
释义 | 出生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血缘关系﹑申报户籍、国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前往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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