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调解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不可调节的交通事故情形: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双方到场并不是事故责任认定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二、怎么写交通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 (三)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车辆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签字吗 不需要双方签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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