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出具相应的证件。法律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且当人民警察进行侦查时,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