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购房的,房产的归属一般认定为是归购房的夫妻一方所有,离婚时对其房产不予分割;但是如果该房产在婚后写了另一方名字的,一般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利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