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代理合同解除有以下条件: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合同目标;在履行期限到期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行动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等。 法律分析 保险代理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标;在履行期限到期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通过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合理期限内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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