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购不是必须在上市公司之间,也可以收购未上市的公司。依收购人是否为多数,可将其分为独立收购人和多数收购人。独立收购人又称为单独收购人或单一收购人,独立收购人与其他收购人之间不存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协同关系,而以自己的名义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进行收购。因此,收购不是必须在上市公司之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条 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份转让、外商投资等事项,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批准后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