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为什么要打造隆昌?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上半年,隆昌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8%,11项主要经济指标中,有10项增速高于内江市平均水平。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增加值等指标,均在内江市名列前茅。 亮眼的不止经济数据,更有明媚的城市风光。 今年初,隆昌市委确立要实施的“四大工程”——30万亩城市森林工程、“双500亿”工业振兴工程、25万亩特色农业提升工程和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程。 8月28日,站在古宇湖景区孔子广场,隆昌市住建局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杨聪国介绍:“从古宇湖北入口公园到环城中路,形成了南北绿色廊道,这就是以古宇湖为中心向城区辐射的三条生态走廊之一。” 在隆昌,建成区的绿化率已达39%,绿地率35.5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6平方米,城市绿化建设主要指标均达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如今,凭借“四大工程”多轮驱动,从城市到工厂,从农村到景区,处处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气象。正如隆昌市委书记尹忠所说,一年来,全市上下一盘棋一条心一股劲建设隆昌,各项工作和事业进展迅速。 隆昌变了,变得更有活力,更加美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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