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平的公务员遴选不是依靠关系,而是坚持公平公正、完全依靠个人能力进行选拔。公务员遴选是从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公务员相关资历的人员中选出符合相关单位或部门要求的人员。目前公务员考试是绝对公平公正的考试,因此具备遴选资格的人员是完全依靠个人能力考取的公务员,而不是依靠关系。所以想要参加遴选的人员需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尽量避免因受处分等问题影响遴选资格。法律依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第三条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第四条 公开遴选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五条 公开遴选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考试;(四)组织考察;(五)决定与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