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巢湖市黄麓镇人民政府会同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启动巢湖市黄麓镇半岛医院地块土地收储工作。收储地块面积约1300亩(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用地范围内栽种有成片林木、景观苗木、果木树等,为了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需要一支专业性强的评估机构做好前期收储土地范围内的苗木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