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一、五种主刑和四种附加刑 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四种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另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 二、刑事责任会怎么处罚 刑事责任会有以下处罚: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 三、驱逐出境算不算附加刑 驱逐出境属于附加刑。 1、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驱逐出境。由于驱逐出境可以独立或者附加,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因为驱逐出境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所以是特殊的附加刑; 2、中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可独立适用,也可附加适用。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以上主刑; 3、适用附加刑时,可以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作为犯罪。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从附加刑的类型可以知道,主要包括罚款、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四种。而且一般驱逐出境使用较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