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金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
释义 | 定金合同内容主要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主债权的标的; 3、定金的数额; 4、定金担保的范围; 5、定金的交付期限、方式、地点; 6、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一、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未按照约定交付定金引起的纠纷。根据实际交付的货币确认定金数额; 2、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合约定引起的纠纷。按照定金罚则进行惩罚; 3、合同内容不能达成一致引起的纠纷。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返还原物。 二、法律规定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三、交了定金没签合同是否需要承担 交定金,不签合同,解除合同时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对方违约,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合同是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的。定金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超过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超过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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