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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有的人交,有的人不交
释义
    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内进行办理;如果单位逾期还不进行办理的,则可以处罚单位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前工作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后来换工作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以前交的能不能拿出来?
    住房公积金不交了能取出来。当事人可以提交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支用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司可以只给员工缴住房公积金而不交社保吗
    公司给员工只缴纳住房公积金不上社保是不可以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是吗?户口刚到上海单位不交公积金是违法的
    如果单位不缴纳公积金,是违法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应当每月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公司应当设立企业公积金账户,同时要对公积金进行合法的缴存登记。如果单位不交公积金,需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单位启封住房公积金,能看到之前所有公司的记录吗
    住房公积金启封的意思是:职工离职后,公积金被封存,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恢复工资关系时新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恢复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不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购房贷款不能下来怎么办
    单位未及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导致不能贷款,可连续缴纳六个月的公积金,方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3、本人及共同还款人信用良好;4、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公积金贷款用于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6、具有符合规定的购房一定比例的首付款;7、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8、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9、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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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