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虽然按季进行纳税申报,但也需要每月月初进行抄报税及清卡。开票系统已经实现在联网状态下的自动报税、自动清卡功能,每月只要检查一下状态查询就可以了。 新版开票系统升级以后,报税和清卡依然必须在每月报税期内完成,否则无法开票,逾期将会受到处罚。 所以请大家一定要记得及时检查是否报税、清卡成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