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律师解答: 可以。 法律客观: 你有权利更改自己的名字。你们当地派出所不给更改您的名字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批评。不过你太大了,比较麻烦些。要改动的东西太多了。他们不愿意是情有可原的。你需要理解。如果实在需要改动。就给他们一个正当的理由。让你所在的地方的街道办事处给你开个证明或者所在庄村给你开个改名字理由的证明就可以了。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