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基本条件: 1、企业需要一般纳税人资格,只有一般纳税人企业才能抵扣进项税; 2、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主要是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取得的发票或者使用的范围,必须符合抵扣范围; 4、进项发票所对应的业务交易真实发生。 进项税额抵扣包括: 1、购进原材料或所销售的商品的进项税; 2、购进原材料和销售商品时的运费计提的进项税; 3、生产或销售商品时所消耗的燃料的进项税 4、生产或销售商品时所接受的劳务的进项税,如维修费、安装费的进项税; 5、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综上所述,进项税额抵扣,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由于税额抵扣是对已缴纳税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种特殊的免税、减税。在这里特别提醒“营改增”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