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方协议是指一份协议需要三个参与主体。通俗的讲就是三个方面。这三方协议通常是指毕业生在找工作时需要签署的一份协议。一般由:校方,用人单位,还有自己(找工作的人)构成。三方协议是国家为了保护毕业生就业,统计就业人数等要求的一个东西。此类协议如果是依法签订的,并且不存在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三方协议是由学校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从法律性质上讲,不受法律约束。三方协议的签订过程中也不能违反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就业政策,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将按照民法相应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毕业生后自行终止,然后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就会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签订三方协议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2、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