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内部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如丢失后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丢失枪支不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第三款 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向允许配备、配置枪支的规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配备、配置枪支的; (二)违法发给枪支管理证件的; (三)将没收的枪支据为己有的; (四)不履行枪支管理职责,造成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