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证明 房管局领导:当事人单位在某年某月办理房产证时,将我单位职工某某误写成某某,特此证明为同一人,现申请将房产证上姓名某某更正为某某,特此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到房管局申请变更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