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级经济开发区行政级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最早在在沿海开放城市设立的以发展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工业为主的特定区域,后来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较为特殊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从发展模式看,增加区域经济总量是其直接目标,以外来投资拉动为主,产业以制造加工业为主。省级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最大的区别,是入驻企业所能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同,享有的权利也存在范围上的差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五条 城市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 第六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第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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