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税基础的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5、改建的固定资产,企业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一、单位企业的拆迁需要交税吗 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时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总额小于承租人资产总额的30%(含30%)。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额的确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即可以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也可以采用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这时所讲的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是指租赁开始日在出租者账上所反映的该项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发生的费用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其帐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租赁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额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租赁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减少长期应付款,不必确认当期融资费用。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承租人应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5、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种类很多,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等应予递增延分摊记入各期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对于固定资产的经常性修理费、保险费等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确定,无法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在实际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7、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租赁期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1)返还租赁资产。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期满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合同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留购租赁资产。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时,支付购价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其他明细科目。 8、相关信息的会计披露。承租人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事项,主要有:(1)每类租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账面净值。(2)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最低付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内将支付的最低付款总额。(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即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总额减去已确认融资费用部分后的余额。(4)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所采用的方法。如实际利率法、直线法或年数总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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