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顾客商场丢东西,责任谁负 |
释义 | 网友咨询: 我在商场买鞋,付完款之后,把手机丢在商场了。后来想起来,赶紧跑回去找,手机已经不见了。我想调监控,商场却说没有。商场需不需要负责呢? 律师回复: 消费者进入商场,商场就存在相应的安保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所以,商场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顾客事先没有和商家特别约定,不能作为认定商场负有责任的法律依据。因此,建议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在第一时间报警,为后续维权做保障。 一、商场服务员顾客不小心乘电梯摔倒时怎么办 顾客不小心在商场乘电梯摔倒,商场未尽保障义务应当赔偿。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安全保障消费者的义务。场所的经营者作为管理方,应当消除场所内的危险因素,其没有消除甚至放任危险因素的存在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遇到实体店不给退货违法吗 除非实体店在的商场或市场有明文规定(---天无条件退货),否则没违反国家三包的,一律都不准退换。就算是店主亲口承诺也没用,除非用手机录音功能事先录下来作为证据。 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 根据新《消费者保护权益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实体店的售后服务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如果没有的话,消费者不能轻易要求退货。 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的退货。 由于这不是商品质量出现问题,退货原因不在商家,因此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来承担。如果是商品有瑕疵、有缺陷等质量问题,属于有因退货,就要按照三包规定来进行退换货,这时的退货费用就要由经营者承担了。 此项规定是从保护交易双方的共同权益来考虑的,消费者有冷静期,对不满意的商品可以退,但如果由此产生的新资费却要经营者承担,无疑也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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