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于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 |
释义 | 免于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是: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 免予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一、醉驾免于起诉 不起诉包括三种情况:绝对不诉(不构成犯罪)、相对不诉(有罪不诉)和存疑不诉(案件证据不足)。醉酒驾车显然已构成了犯罪,对其作出的免予起诉应该是相对不诉,也就是构成犯罪,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不起诉决定,虽未对其刑罚处罚,但也是刑事犯罪的一种处理结果。对于普通人而言,没有什么实质影响。 二、案件移送起诉告知书 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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