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本次规划范围为北至三亚绕城高速公路、南至大三亚湾、东至高新技术产业园、西至塔岭的三亚市中心城区,《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划定开发边界范围面积约160平方公里。重点修编、新编的片区/单元包括凤凰海岸片区、海罗片区、南丁南片区、东岸单元、月川村单元、西瓜芒果单元、体育公园单元、冲会单元、红塘湾会展单元、金鸡岭单元等;并对四十三个控规片区/单元中数据和内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合。【备注:抱坡片区(行政、文化中心单元)、妙林片区、鹿回头片区、大东海片区、临春片区、棕榈滩北片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片区、肖旗港片区单独报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